检察机关法治护航 营商环境成绩亮眼

检察机关法治护航 营商环境成绩亮眼

发布日期:2023-12-22 来源:太原日报 浏览量:808

  开展10个专项行动,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1143件1971人,起诉企业“内鬼式”职务犯罪99件132人,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624件……12月21日,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情况。

  在全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中,省检察院制定出台《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》《2023年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重点举措》,明确了22项重点任务,制定了36项措施。同时,建立涉企案件“三个必须”专管机制,部署涉民企经济犯罪“挂案”专项清理、涉企民商事生效裁判监督等10个专项行动。

  今年以来,全省检察机关坚持立足主业严惩犯罪。一是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各类犯罪,起诉重大责任事故、危险作业等犯罪案件61件102人。二是依法惩治金融领域犯罪,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、金融诈骗犯罪案件166件229人,起诉235件509人。三是依法惩治破坏经济秩序各类犯罪,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95件1059人,起诉1143件1971人,起诉企业“内鬼式”职务犯罪99件132人。如我市迎泽区检察院严惩“高管变内鬼式”侵吞企业财物犯罪,对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企业1400余万元的范某,依法精准提出抗诉,维护企业合法权益。

 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“四大检察”融合履职,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向好。其间,办理涉企案件刑事检察监督立案38件、监督撤案51件;办理涉企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897件、提出抗诉及再审检察建议162件,办理涉企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35件,提出检察建议115件;共办理涉企行政监督案件147件,提出检察建议86件,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案件49件;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624件。

  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过程中,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守正创新多元保护。规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重大改革,累计办案216件,助力165家企业重回经营发展正轨;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改革,全省三级检察院均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,设立10个省级和6个市级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,办理知识产权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案208件;创新优化刑罚执行监督环节服务措施,监督社区矫正机构批准涉企对象跨市县外出经营936人次。

  全省检察机关还积极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优化涉企案件和解机制,多维度化解矛盾纠纷,推进诉源治理,维护社会和谐,并通过高质效开展常态化送法入企活动,引导企业合规经营,防控法律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