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3日,省政府办公厅公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》。年底前,各社区、行政村要建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。
今年年底前,所有乡镇(街道)全部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;各社区、行政村建立由党组织书记任组长、“两委”委员为成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消防工作责任,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。如,结合本地产业结构、文化特色、季节周期等特点,发动基层力量开展巡查检查、风险评估,制定针对性整治措施,强化风险管控;加强旅游民宿、小微企业、电商物流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管理,强化沿街商铺、生产经营租住村民自建房等场所综合治理等。
乡镇(街道)要因地制宜建设专职消防队、志愿消防队(微型消防站),作为消防救援站的补充力量。社区、行政村充分发挥治安联防、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,建立志愿消防队(微型消防站),结合实际配置消防车辆装备器材,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。建成的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应纳入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,建立联勤联训、联战联调机制,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。
我省将加强社区、行政村“两委”成员、网格员、物业管理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场所负责人的消防培训,提高消防安全能力素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