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3日,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,为确保领到电子消费券的职工享受到全省各级工会给予的福利,现将电子餐饮消费券使用期限延长至2023年5月31日,逾期未消费部分,由“云闪付”退回基层工会账户。
据悉,截至今年2月22日,全省共有12654个基层工会为职工发放了一次性电子餐饮消费券,惠及人数178.92万人,累计发放金额4.97亿元,已发生544.31万笔消费,共计金额4.07亿元,拉动消费5.03亿元。各级工会在发放电子消费券、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消费的过程中,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电子消费券仅限于实体店消费使用,不得转赠、提现,不准以任何形式强制职工消费。